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来源:纳由科技

犯罪预备:刑法典第21条第1款: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是对犯罪预备行为的表述犯罪未遂: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特征:行为人已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未达到既遂标准+犯罪停止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犯罪中止:刑法典第24条第1款: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2种类型:自动停止的犯罪的犯罪中止、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行为人已着手实行犯罪行为,可能造成但尚未造成犯罪既遂所要求的结果,在此特殊情况下所成立的犯罪中止)*自动停止的犯罪的犯罪中止的3特征:1.时空性: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2.自动性:行为人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3.彻底性:行为人彻底放弃原来的犯罪:彻底打消犯罪意图犯罪既遂: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全部要素,是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要求:法益遭受实际损害共同犯罪:由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的犯罪是共同犯罪。●成立要件:1.共同犯罪的主体:行为人必须为2人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2.共同的犯罪行为:A.必须均为犯罪行为B.基本形式:作为与不作为C.每一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皆存在因果关系。3.共同的犯罪故意:指各共同犯罪人认识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和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